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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境内投资可用人民币将产生重大影响
2002年7月3日
几年前,外经贸部出台的《外商投资公司暂行规定》中明确提出“外商投资型公司在中国境内只能以外汇出资”。据悉,目前外经贸部正考虑相应法规的调整。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投资管理处副处长马少波透露,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将有关意见提交给外经贸部讨论,不久之后这一法规有望修改成“外商投资型公司在中国境内用人民币贷款或资本金结算,特殊情况下用外汇”。届时外商投资企业就可以省去诸多麻烦,可以用人民币直接进行投资支付。 据安邦消息,有经济学家认为,这是一项重大政策动态。它传达出来的政策信息含意至少有以下几点:一是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够多了,外汇收支平衡游刃有余,所以政府已不需要外商投资一定要用外汇;二是中国在对于外企的国民待遇方面已下定决心要更加往前走,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,保持投资增长力度;三是中国在非常审慎地试探着往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方向走,所有可能做的事情都会尝试。(南方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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