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妻”指的是男子的配偶,相当于口语中的老婆、太太。古文字的“妻”字像一个人用手(又)抓住女人的头发。这实际上就是古代抢婚习俗的形象描绘。抢婚习俗曾经在原始社会风行,即某一部落的男子可以到另一部落中间去抢掠女子为妻。这种习俗在后代虽然被取消,但强抢民女为妻的野蛮现象却还是时有发生。在古代,妻既然是指抢来的老婆,其社会地位之低下是不言而喻的。 (北京大学出版社供稿)